壮族、藏族、苗族、傣族的民居特色和风俗习惯

如题所述

少数民族民居
(一)、西南少数民族盛行的干阑住屋民居
干阑住屋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南部的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等地区,为傣族、景颇族、壮族等的住宅形式。
干阑是用竹、木等构成的楼居。它是单栋独立的楼,底层架空,用来饲养牲畜或存放东西,上层住人。这种建筑隔潮,并能防止虫、蛇、野兽侵扰。
傣家竹楼由十根柱子支撑,铺以楼板竹篾,用编织的草排盖顶,带有栏杆、走廊,美观别致。永宁纳西族的楼房为木质结构,中央住人,也是经堂、休息的处所。崩龙族矮脚竹楼分前厅后厅,以竹篱笆隔开,男人住前厅,女人住后厅,前后厅各有火塘。景颇族竹楼以长脊短檐式屋顶为特色。壮族的“麻栏”则比较接近木构建筑。
广西三江的侗寨也有楼房,全部木结构,有外廊式小楼,也有连幢的大楼,可供若干房共同居住。唯有瑶族的竹楼,楼下住人,楼上储粮食杂物,畜厩不在楼内,而在楼后。白族的楼房,以坐西朝东为正向,三间为普遍,布局平均为“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有院落,人居室和厨房、畜圈分开,人亦住楼下,中间一间为堂屋,接待客人。布朗族的竹楼十分简单,用竹片编成,茅草盖顶。楼上,中央设火塘,火塘边吃饭、待客,四周安置床位。
1)、侗族鼓楼
每逢节日,侗寨男女老幼便欢聚在鼓楼前“踩歌堂”或看侗戏。夏天,人们到鼓楼聊天乘凉;冬天,大家围坐在火炉边讲故事。鼓楼至今仍是侗家人议事、休息和娱乐的场所。鼓楼是侗族人民的标志,也是侗族人民团结的象征。
侗族民间有"建寨先楼"之说。每个侗家至少有一座鼓楼,有的侗寨多达四五座。过去鼓楼都悬有一面牛皮长鼓,平时村寨里如有重大事宜,即登楼击鼓,召众商议。有的地方发生火灾、菲盗、也击鼓呼救。一寨击鼓,别寨应声,照此击鼓。就这样,一寨传一寨,消息很快就传到深山远寨,鼓声所及,人们闻声而来。因此,侗家人对鼓楼,长鼓特别喜爱。侗寨鼓楼,外型象个多面体的宝塔。一般高20多米、11层至顶,全靠16根杉木柱支撑。楼心宽阔平型,约10平方米见方,中间用石头砌有大火埚,四周有木栏杆,设有长条凳,供歇息使用。楼的尖顶处筑有葫芦或千年鹤,象征寨子吉祥平安,楼檐角突出翅起,给人以玲珑雅致,如飞似跃之感。
建於清初,距今有300年历史的贵州从江增冲鼓楼为宝塔形,双葫芦顶,楼高25米,占地面积160平方米。内有四大柱,每根直径为0.8米,高15米,每柱之间距离为3.6米,构成高耸的锥形方架,为鼓楼的栎梁骨干部分。距内四大柱的外围3米处,竖有8根高3.5米的支柱,将四大柱团团围住,并以穿枋与内四柱相连,呈辐射形状。再叠上数层,每层则用8根短瓜柱层层叠竖,依内四柱将穿枋逐层缩短,紧密衔接,竖到第11层。四大柱的上面即第11层的上面,另立有两层八檐八角的伞顶宝塔,为鼓楼的顶部。
2)、傣族竹楼
傣族人住竹楼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竹楼是傣族人民因地制宜,创造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民居。顾名思义,竹楼是以竹子为主要建筑材料。西双版纳是有名的竹乡,大龙竹、金竹、凤尾竹、毛竹多达数十种,都是筑楼的天然材料。
传统竹楼,全部用竹子和茅草筑成。竹楼为干栏式 建筑,以粗竹或木头为柱椿,分上下两层。下层四周无遮栏,专用于饲养牲畜家禽,堆放柴禾和杂物。上层由竖柱支撑,与地面距离约5 公尺左右。铺设竹板,极富弹性。楼室四周围有竹篱,有的竹篱编成各种花纹并涂上桐油。房顶呈四斜面形,用草排覆盖而成。一道竹篱 将上层分成两半,内间是家人就寝的卧室,卧室是严禁外人入内的。外间较宽敞,设堂屋和火塘,既是接待客人的场所,又是生火煮饭取暖的伙房。楼室门外有一走廊,一侧搭着登楼木梯,一侧搭着露天阳台,摆放着装水的坛罐器皿。
傣家人的习惯进屋都要脱掉鞋子,光脚踩在竹席上 ,天长日久竹席就变成亮锃锃的。当人们步上木梯,坐在金黄色的篾席上,喝着主人送来的茶水或米酒,眺望着窗外绿茵茵的油棕、椰子和香蕉树,听着鸟儿的歌声 ,真是别有一番情趣。
傣族喜欢独家独院,当孩子成人娶亲,便有新的院落出现。谁家建造新竹楼,全寨子的人都会来帮忙,送 草排,赠青竹,来帮工。因此建房速度相当快,一幢楼一两天即可竣工。新楼落成,男女老幼前往祝贺。傣族人民喜爱的“赞哈”,更是以自己的歌声,祝福主人迁入新居后的美满生活。
随着时代的变迁,传统竹楼也在演变进化。不少竹 楼已不是全竹结构了。有的用木板作墙铺地,有的用砖块砌墙,有的屋顶已不用茅草而用油毡,青瓦或铁皮铺成。楼下不再饲养畜禽,只供堆放杂物。室内的陈设,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彩电、录音机、音响等家用电器,已习以为常。
(二)、藏族碉房
碉房是中国西南部的青藏高原以及内蒙部分地区常见的居住建筑形式。当地并无专名,外地人因其用土或石砌筑,形似碉堡,故称碉房。碉房一般为2~3层。底层养牲畜,楼上住人。过游牧生活的蒙、藏等民族的住房还有“毡帐”,这是一种便于装卸运输的可移动的帐篷。
从《后汉书》的记载来看,在汉元鼎六年(公元111年)以前就有存在。这是一种用乱石垒砌或土筑的房屋,高有三至四层。因外观很像碉堡,故称为碉房,碉房的名称至少可以追溯到清代乾隆年间(公元1736年)。
藏族民居的墙体下厚上薄,外形下大上小,建筑平面都较为简洁,一般多方形平面,也有曲尺形的平面。因青藏高原山势起伏,建筑占地过大将会增加施工上的困难,故一般建筑平面上地面积较小,而向空间发展。西藏那曲民居外形是方形略带曲尺形,中间设一小天井。内部精细隽永,外部风格雄健,高原的日光格外强烈,民居处于一片银色中,显得格外晶莹耀眼。
藏族民居在处理住宅的外形上是很成功的。因为简单的方形或曲尺形平面,很难避免立面的单调,而木质的出挑却以轻巧与灵活和大面积厚宽沉重的石墙形成对比,既给人以称重的感觉又使外形变化趋向于丰富。这种做法不仅着眼于功能问题而且兼顾了艺术效果,自成格调。
(三)、蒙古包
在中国西北部蒙古族住的毡帐称“蒙古包”,是用木枝条编成可开可合的木栅做壁体的骨架,用时展开,搬运时合拢。小型的毡帐直径为4~6米,内部无支撑,大型的则需在内部立2~4根柱子支撑。毡帐的地面铺有很厚的毡毯,顶上开天窗,地面的火塘、炉灶正对天窗。
(四)、新疆维吾尔族民居——“阿以旺”
这是新疆维吾尔族的住宅形式。这种房屋连成一片,庭院在四周。带天窗的前室称阿以旺,又称“夏室”,有起居、会客等多种用途。后室称“冬室”,是卧室,通常不开窗。住宅的平面布局灵活,室内设多处壁龛,墙面大量使用石膏雕饰。
四、特殊的住宅形式——水上民居的“舟居”
瓜岭古村寨是广州惟一建在水上的清代建筑民居,距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2003年发现后被广州市立为内控历史文化保护区。
增城瓜岭村寨是典型的岭南水乡风格。水道、荔枝林、碉楼、祠堂、民居的布局在战乱时代,有战略性意义,水道环绕全村,起到护村的作用,岸边有全村最高的建筑碉楼(相当于现在9层楼高),可以观察远方的敌人;对岸有生长上100年的荔枝林,相当茂密,丰收的季节,场面应该十分热闹;民居在村的最中央,祠堂以及大型的建筑成一字摆开在水道的岸边,能防御外敌入侵,起到保护村民的作用。
此外,中国还存在不少比较特殊的住宅形式。到了近现代,由于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多和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居民多居住在楼房里。且用于居住的楼房样式不断变化更新,楼层也有不断增高的趋势。
III.中国南方和北方民居的代表——皖南民居和山西民居
----- 本文于2006年6月发表在<<语文报>>(文综版)上
江西省井冈山市宁冈中学(343600)龙吉忠
在中国民居中,皖南民居和山西民居齐名并列,一向有“北山西,南皖南”的说法,明清时期,深居内陆的晋商、徽商勤俭自强、诚信经营而富甲海内。在家乡修建的深宅大院,成为中国民居文化的一笔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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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2
壮族风俗习惯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踩高跷进村

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他们地处亚热带,常年多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如带着泥脚进屋,实在不卫生,就发明了这种呈“非”字形的“高跷鞋”。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第2个回答  2009-03-30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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