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计划生育证怎样办理

我是湖北的,老婆是山西的,结婚证是在山西领的,现在我老婆的户口已转到湖北了。请问现在在湖北办理准生证需要有哪些证明?
现生育服务证登记表里的“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栏已由男女双方现居住地村委会填写了(内容为“初婚未育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并盖了章。现可否办理?办理准生证需要分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吗?
这是第一胎,如果乡镇计生办不予办理,或推迟办理是否违法?办理时间有限制吗?办理这种证件需要收取保证金吗?

1、“现可否办理?”;怀孕生育前可以办。

2、除了单位的同意申请表,还应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你所在地街道或是计生委去办理。

3、“办理准生证需要分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吗?”:一般不需要。
1、“现可否办理?”;怀孕生育前可以办。

2、除了单位的同意申请表,还应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你所在地街道或是计生委去办理。

3、“办理准生证需要分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吗?”:一般不需要。

补充:

1、只要符合办理准生证的条件,乡镇计生办不予办理、或者是推迟办理就是违法,你可以找县级计生局反映或是找政府的信访办反映问题,请求查处。

2、办理时间倒是没有太紧的限制,但各地一般要求在怀孕5个月前办理,如果是到出生时还未能办理的,有的省是会按违反计生条例罚款的,有的省允许补办不罚款。

3、办理准生证不应收取什么保证金,如果要求你交保证金,可以和他们要文件,再找你所在地省级计生部门咨询,如果违反所在省规定,可以不交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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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30
1、你的问题有相关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有关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新修订版)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8年 11月 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 2009年 3月 1日起施行。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第九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乡 (镇 )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 (居 )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村 (居 )民自治内容,通过适合村 (居 )民自治的形式,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前应当到所在单位或者村 (居 )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生育的,应当在怀孕前由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 (镇 )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 (居 )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乡 (镇 )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 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 )项规定要求生育的,还应当由市 (州 )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鉴定。
村 (居 )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本条例所规定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发放上述证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2、第二十一条是生育第二个子女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至于生育第一胎需要的资料可以到当地的主管部门了解。

3、该条例新增了《生育服务证》的相关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前应当到所在单位或者村 (居 )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4、办理准生证需要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么?

根据该条例: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 一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二 )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 三 )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 四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 一 )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 二 )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 三 )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 四 )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 五 )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主要是在第二个子女生育的规定。

5、这是第一胎,如果乡镇计生办不予办理,或推迟办理是否违法?办理时间有限制吗?办理这种证件需要收取保证金吗?

违法。时间的问题是可以咨询当地行政机关,对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是一个月内做出决定。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不会超过该期限。

只收取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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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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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3-27
可以办理啊,农村可以申请二胎,非农业户口是不行的,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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