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发生损失时(假定已抵扣进项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供应商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从材料款里扣损失费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其他应收款——供应商
那笔原材料还可以用。只是自己要稍微处理下才可以。为了惩罚下供应商就随便扣了一点钱。这样的话。没有产生什么损失费。那分录要怎么做呢??
涉及质量问题,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账务处理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