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是否享受单位工伤待遇

我是一名伤残军人我想问问我能在单位享受单位工伤的同等待遇不?

 根据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民优发【1991】7号)规定:  一、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同下),伤口复发治疗期间,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医疗待遇保证治疗,不应采取医药费包干的办法;其工资(离退休费)发放、工资(离退休费)调整和福利待遇,也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治疗期间的待遇办理。  二、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伤口复发住院期间,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工)伤残人员住院的伙食费补助标准予以补助。经组织批准,到外地医疗和安装假肢的,其医疗、伙食、住宿、交通等费用,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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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8
你好,如果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请予以采纳为最佳答案!!!!!!!!!只要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享受同等待遇的
第2个回答  2013-11-08
不能,因为你不是在单位受伤的,你可以享受军人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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