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3-19
用法一楼貌似说了很多了,其实概括下就是“的”+名词,“地”+动词,“得”+形容词/副词。
具体说来,“的”+名词,如,漂亮的女孩,是偏正短语结构,“的”前面的词语用来形容“的”后面的名词
“地”+动词,如,飞快地跑,也是偏正短语,但是飞快是用来修饰动词“跑”的,放在句子中“地”前面的是状语,而“的”前面的是定语。
“得”+形容词,如,跳得高,是动词+补语的形式,“得”后面的词语是用来表示“得”前面动词的程度、方式等。其实“得”的用法很好记,因为“得”前面是动词,与前两个不同。
个人认为,记住 “的”+名词 、 “地”+动词 、 “得”+形容词/副词 这三个基本用法就行了,平时使用最好是使用标准用法,但是现在的文学作品和其他使用中,混用的非常多。一般“地”和“得”都可以用“的”代替,比如跑的快,高兴的说话,这样用也可以。所以没必要记什么特殊情况,如果是不太严格的情况,就干脆都用“的”也没什么问题。
最后的问题,我认为1、4都可以,没什么问题。比如“你说的话”也是用动词修饰名词,完全可以。关键是“钻石”是名词,所以前面应该用“的”。
第2个回答 2009-03-19
“的”后面是名词,“地”后面是动词
所以上面都应该选“的”
“得”不应该会混淆
第3个回答 2009-03-19
一.的
二.的
三.的
“动词+着”加在名词或名词短语前面实际上是定语性质,这后面用“的”。
现代汉语中“的”、“地”、“得”三者基本通用,出了小学、初中考试,基本上不做深究。
第4个回答 2012-03-28
补充:
“得”、“地”、“的”作用均为结构助词。
从句子成分的角度划分来看:
“的”作定语,具有明显的限制作用;
“地”作状语,主要是表修饰,兼有限制作用;
“得”作补语,具有补充说明的作用。
1.戒指上镶嵌的钻石闪烁着夺目的光芒(对)
2.戒指上镶嵌得钻石闪烁着夺目的光芒(错误的使用了结构助词)
3.戒指上镶嵌地钻石闪烁着夺目的光芒(“地”相当于“的”,具有限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