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是在03年买的,作为礼品,所以一直没有开,也没有挂牌,没有办任何手续,就是在家里放着。直到06年我去交通队办理牌照时,交通队的人说,不能办了,你的车子没有《公告》了(所谓《公告》就是指《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这是后来才知道的)。我就是想问一下,车辆挂牌为什么要有《公告》?还有,是否允许挂牌的限制时间是在购买时间在《公告》撤消此车型之前呢?还是挂牌时间在《公告》撤消此车型之前呢?不知道我是否说清楚了,请各位大哥给个明确的说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