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按照现行高考制度,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科目设置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10门: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