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时,车辆拖挂牵引资质有以下要求:
卡车、半挂车和牵引车只能牵引一辆挂车,挂车的灯光、制动、连接和安全保护装置需符合国家标准。<!--
小型客车仅允许牵引总质量小于700公斤的大篷车或挂车,且拖车不得载人。<!--
对于卡车牵引的拖车,其重量必须不超过卡车自身重量。在牵引故障机动车时,需遵循以下规定:
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且拖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车宽度。<!--
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的距离应在4m至10m之间。
制动失灵的拖拉机应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摩托车严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特别注意,转向或灯光、信号装置失灵的机动车,必须使用专用清障车进行牵引。
以上内容概述了关于车辆拖挂牵引资质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对您的理解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