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教学时间安排及学分管理

如题所述

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教学时间安排及学分管理具体如下:



一、学年教学时间



每个学年总共52周,其中用于教学的时间为40周,社会实践1周,剩余11周为假期时间。教学时间被分为两段,每段10周,其中9周用于授课,1周用于复习和考试。



二、模块教学时间



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的每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通常每周安排4课时(持续一个学段)或2课时(持续一个学期)。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每个模块教学时间为18课时,每周安排2课时或1课时。学校可以根据师资和办学条件实际情况,按学期安排各模块课程。



三、周教学时间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原则上每周安排35课时。



四、课时



每个课时时长原则上为45分钟,但鼓励学校进行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验。



五、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程,共23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总计270课时,15学分,高一、高二年级各安排6学分,高三年级安排3学分;每个学生需完成至少3个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由学校根据各学段课时总数合理安排,可集中或分散使用。学生每年需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参观、考察、生产劳动等),获得2学分;建议学校在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各安排1周。学生还需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积极参与社区服务。



六、学分管理



学生完成一个模块并考核通过,可获得2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模块每18课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占4学分。学生每年每学科领域均需获得一定学分,三年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23学分)和至少28分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高学分。


扩展资料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借鉴各实验省有关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拟定的试行方案,也是各地、各学校进行课程管理的最低要求和课程安排的基本参照依据。望各地、各学校抓紧进行研究论证,在统筹安排好高一年级课程及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规划、设计、安排本地、本学校的课程计划,并对省试行方案提出修订的意见与建议。各地、各学校的落实情况及有关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到省课改办,以便省及时调整、修订课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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