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临时牌照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办理临时号牌的手续
申领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以及其它有关证明(除介绍信存档外,其余退还给申领者),到车管所办理。办理时应讲明车辆行驶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经管理人员审查和对车辆进行检查合格后,发给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才可以保留旧车牌,如果有一条不符合就不能保留牌照。新车挂旧牌,先决条件就是:旧牌照必须在自己名下;要对旧车进行车辆过户(转移)、注销(报废)手续。对新车进行外检、注册,同时填写使用原机动车号牌申请,提交办事民警。特别提醒,新车发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原来旧车一致。即,新车老车,车主必须同名、同姓、同身份证,方可沿用旧牌照。
具体操作程序:车主持新购车辆的购车发票、附加税、合格证,并带上旧车的行驶证、购车发票以及车主的身份证等办理旧车过户或注销手续,空出原车号码,然后提出新购车辆车主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即可。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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