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怎么开休养证明

如题所述

开具休养证明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病历、清单、诊断书等。
2、选择开具单位。可以选择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局或者公司人事部门等单位进行开具。
3、申请开具。前往开具单位,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4、缴纳费用。有些单位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开具休养证明,需要事先了解清楚。
5、主管医生开具。出院后,携带上述材料找主管医生即可开取。如果是需要医院休息的证明,需要主治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并由医政办公室院长签字盖章才有效。
开休养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个人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学历证明:提供学历证明,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3.工作证明:提供工作证明,如工作合同、工作经历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历、体检报告等。
综上所述: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医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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