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一女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吗

如题所述

一儿一女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
1、一儿一女的家庭在满足条件后,可以分别申请宅基地;
2、如果原有宅基地面积未达到限额标准,且需重建或扩建住房,分户后家庭成员有权申请新宅基地;
3、若原宅基地面积已足够居住需求,分户后不再有资格申请额外宅基地;
4、共同财产如房屋会进行分配,超出标准的宅基地面积在分户建房或房屋拆迁、改建时,将按规定处理,并进行确权登记。
宅基地的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的权利;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通常通过村集体分配,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
3、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宅基地使用权期限一般为30年,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续期;
4、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买卖,但可以依法进行继承或赠与;
5、宅基地使用权的争议解决: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理。
综上所述,一儿一女的家庭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分别申请宅基地,但若原宅基地面积已满足居住需求则不再有资格,共同财产将依法分配,超标宅基地面积将在建房或拆迁改建时依规定处理并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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