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辆相撞致一乘客受伤,医疗费用为8000元,负主责,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保险公司说我方乘员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内应由对方车辆支付此笔医疗费用,不知是否合理

保险公司答复正确。对方车辆在事故中负有事故责任,根据交强险条款规定,对方只要负有事故责任,就需在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1)死亡赔偿责任限额110000元,(2)医疗费责任限额10000元,(3)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之内承担赔偿责任,现你方乘客受伤,医疗费8000元,由对方车辆支付,然后向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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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4
保险的目的就是要减少损失,这种事情就是看谁的责任,要是你的责任你保险公司给赔,对方责任,那么对方的保险公司会赔。责任划分从交警手里拿,拿到那个就能联系保险公司估价理赔了。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
第2个回答  2010-05-25
合理,你是主责,对方次责,
对方的交强险应先给你赔付。医疗费用的限额就是1万元。

这个出了事故,你们双方应当一同去保险公司询问所需单证和赔付方式。这样才能减少自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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