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拉黑身份证如何解除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按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有权查询身份证,但无正当理由不能扣留身份证。依据《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才能扣押身份证。如事情并已处理完结,并没有被监视居住,所以不应当被扣证。可以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理完结的手续,去派出所索要身份证。如果非法扣身份证,公安机关警察还要负行政处分的责任。《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法律客观: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