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养老保险新政策

如题所述

低保户养老保险有减免或者减半的政策,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具体减免政策需要看各个地方的规定。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地方政府每年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
重度残疾、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一类低保户,地方政府每年按100元的标准为这部分群体代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只有按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选择缴费档次100-400元并按年缴费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缴费档次500-900元并按年缴费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缴费档次1000-2000元并按年缴费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9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将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参保人补缴或未能按年缴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省级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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