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如题所述

中国残联曾于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专门印发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通知》中对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提出了详细意见,现摘录如下,可供参考: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1、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3、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4、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2、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3、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4、业务部门设置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五)技术水平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5.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2、康复床位100张以上。

3、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1.5。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120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0%。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同二级;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配备职业和社会康复工作人员。

4、业务部门设置在二级基础上设: 1.增设职业、社会康复室、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科等科室。 4.分设康复训练科(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增设手术科室(如矫形外科、眼科等)。

5、技术水平在二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功能测评:电生理诊断,感觉功能测评,作业及语言能力测评,临床心理测评,心肺功能测评,偏瘫患者的运动功能测评。 2.矫正体操,促通治疗手法等运动治疗技术。 3.工艺疗法,认知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畸形矫正等作业治疗技术。 4.常见语言交流障碍的治疗。 5.心理治疗。 6.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处方及训练,临床常用矫形器的制作。 7.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的技术和方法。 8.白内障复明、骨科矫治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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