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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劳动意识 小学生当起“超市服务员”
前天,大商新玛特超市中南路店迎来了50名来自青泥洼桥小学的“学生服务员”,这是青泥洼桥街道开展的“我是社会小主人”未成年人系列社会实践活动之一。这些“学生服务员”以理货员、收银员等身份,参与了超市理货、收银、导购、迎宾、清扫卫生等劳动实践,孩子们通过自己的劳动给别人带来了喜悦,他们的劳动意识也得到了增强。
http://www.lifedaily.cn/gb/content/2006-11/03/content_498057.htm http://dalian.runsky.com/homepage/dl/edu/userobject1ai554925.html 从“学生”到“同学”看服务意识
丹阳市皇塘中心小学 武志军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教育的服务性质日益显露。学生是学校的服务对象,是学校的“上帝”,从另一层面上讲,这也是学生主体性的具体体现。现在,教师的服务意识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长期以来,学校教育属于计划经济体系,是国家产业,教师是“铁饭碗”,再听到几声“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付出的园丁”,我们便飘飘然。于是乎,我们称学习者为“学生”。他们只是来学习的,我们教他们知识,理所应当是他们尊重我们。大处小处,我们称他们“学生”。
近来,我们经常在师生交流中听到这样的声音:“同学”。一声“同学”拉近了师生心灵的差距,即便年龄相差十几岁、几十岁,心灵也是平等的,教学是一种生命活动,亦是平等的交流。
我们应当在学生面前表现出对他们的尊重,告诉他们:同学们,老师尊重你,我们是平等的。
——下课铃响了,我们匆匆赶回办公室,路上同学们热情地喊:“老师,您好!”我们感动了,多可爱的小心灵,于是微笑着,点点头:“你好!”
——广播上,大队辅导员在说着:“学校的美好环境要靠大家来创建,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学校的小主人。”
——放学了,遇到回家的同学,他们总是说:“老师,再见!”我们也报以微笑,点头答应:“路上小心。”
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人,学校的运作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更好的培养人才。只有具备了服务学生的意识,才会在行动上关心、理解学生。
http://www.lesun.org/yuwen/html/2005-03/152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