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多久才能去领失业保险

如题所述

离职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劳动者在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告知其离职事实后就可以去领取失业保险。单位的告知时间为劳动者离职后的十五日内。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后60天内申领失业保险。那么,离职后多久才能去领失业保险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 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注意需要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 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 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具体步骤
1. 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
2. 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到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
3. 失业救济金委托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需要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后60天内申领失业保险,同时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人员需要持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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