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民政局离婚协议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离婚协议书需要到民政局进行备案,已经具有法律效应。公证的意义并不大。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民政局登记离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双方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前往当地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并填写离婚登记表,双方确认签字;进行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要求双方自愿离婚,无纠纷或已达成离婚协议,且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监护协议。此外,还需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完成以上程序后,民政局将出具离婚证明,离婚即生效。
综上所述,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从法律效力上来看,也体现了它的一些性质。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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