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11
你是2008年申请注册商标,但是没有拿到注册证书的商标都不属于已注册商标,拿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是合法的,但是有时候驳回理由也过于牵强,因此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第2个回答 2010-05-12
您好
商标局这样做是合法的,因为商标注册有在先申请一说,别人注册商标在你之前,当然就会驳回后来注册的商标。不过,你也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你还是可以提出复审的。
第3个回答 2010-05-24
你的商标还没拿到注册证,实质审查阶段而已,与他人的商标近似,被驳回是正常的,是合法的。它也是在保护优先注册的商标。所以建议商标有确定就早点申请,当然要事先检索过才去申报。
第4个回答 2010-05-18
你在2008年那叫做申请注册商标。意思是:仅仅提交了申请,商标还没有批准。
经过审查,商标局认为你的商标和在先的商标近似,决定把你的商标驳回。
看来是自己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几率还是较大的。
我手中的商标极少会被驳回,通过率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