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后买房政策

如题所述

离婚买房
2021年1月22日起,上海调整限购政策。离婚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夫妻,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离婚前家庭总人数计算。在此政策限制下,夫妻离婚前拥有两套住房的,无论房屋是否为一方所有,自离婚之日起三年内,均视为双方拥有两套住房,从而被限制购买。如果只拥有一套房子,离婚之日起三年内,任何一方不再婚的,将被限制。再结婚再买房的,按购买第二套房子计算。
基本政策:(参考父母分享的基本限购政策)
1.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A单身,B先买一套,A单身,限购。b如果没有买新房,单身人士可以买一套。
2.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A再婚,B家庭购买2套,A家庭限购;B家可以买一套,A家可以买一套;B家无房,A家可以买2套。
3.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住房1套给B,限制A单次购买。
4.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住房1套给B,A再婚。B结婚再买一套,A家庭限购;b如果没有新的住房,A家庭可以买一套房。
5.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有两套房子。无论如何分配,是否再婚,双方都限购。
6.外地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无论双方是单身还是再婚,都受到限制。除非一方找到上海户籍名下无房的婚姻,可以再买一套。
7.外地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单身受限;再婚,A、B家庭无房,A家庭一人在63个月内满足60个月社保或税单即可购买一套;比如B家有一套,A家限购。
疑问较多的问题:
1.起止时间:自网签之日起3年内(新房认购期为认购期,即公示的系统查询日+认购日)发生二手离婚的,无论再婚,均适用新的限购政策。
2.夫妻离婚前已办理且离婚协议中未体现的房屋(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不计入房屋数量。婚姻状态(买卖、赠与、夫妻名下)处置的房屋不计算在内。只要房子在后续认购手续之前没有体现在协议中,交易中心的产调中就没有关于房子的信息。
3.离婚后,现在和以前家庭的新住房都要算。离婚后,现家庭和前家庭,无论组成新家庭还是保持单身,都算作新房(购房、赠与、继承、夫妻更名等。)双方加到各自家里的。
4.离婚时未出售/赠与,离婚后出售/赠与的房屋,仍算在内。只要离婚后,期间出售或赠与的房屋都算交易记录,都需要按新政统计。
5.其他政策不变(限购前与父母合租房屋,提供关系证明即可消除,如果离婚需要前任配合)。和父母合租的房子也是按照以前的老政策淘汰。
6.离婚三年内再婚:①离婚协议只有一套房。离婚再婚都是跟同一个人,再婚后还可以买第二套。不与同一人/房产复婚的,不能再次购买,限购。②如果离婚协议中有两套房,即使卖掉其中一套,无论新政前还是新政后,都会受到限制。如果新政前两套都卖了,可以买一套。如果新政后有任何一套出售,都是限购。③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中有一套房,与同一人离婚复婚。房产出售后,只能购买一套房。④离婚协议中,夫妻各有一套房产,一套待售,一套未售,限购。(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中所有房产均视为房屋)
三年内离婚购房,除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1。前配偶材料,外国人护照(中文名)翻译,或者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上的中文名。2.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右上角显示:“终字”不需要。需要提供“初始前缀”。3.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如果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没有反映前配偶身份证信息或子女权属信息,则需要提供前配偶身份证。4.如果拿到房子的一方在新政前卖掉(转让),单身者可以再买一套。如果是新政后卖掉,嫁给没有房子的人,也可以再买一套(积分不判,但不限购)。
(1)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5-20
上海离婚后买房政策如下:
1. 夫妻双方离婚前在上海拥有住房的,任何一方在离婚后两年内购买房屋的,该房屋按个人、非居住用地或酒店公寓分割@。
2. 夫妻双方离婚前在上海没有住房的,任何一方在离婚后两年内购买房屋的,该房屋按个人、非居住用地或酒店公寓分割。
3. 假离婚的,不论婚内有无住房,一律不能购买房屋。
4. 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分割,也可以按夫妻双方均认可的产权比例进行分割。
5.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以上是上海离婚后买房政策,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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