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吗

如题所述

户籍所在地不一定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具体有如下两种情形:
1、是,户口上的地址与正在使用中有效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
2、不是,户口上的地址已经搬迁,经公安机关进行了变更,但是没有重新更换新的身份证,导致正在使用中有效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户口地址不符。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户籍所在地是指身份证地址还是户口本地址
1、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3、例如:一人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的一个县的一个村,其父母是该村合法常住居民,那么该人户籍所在地就是该村,后来,该人考上大学去了福建福州市生活居住,这时候,居住地就是福州市,如果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等事项,该人的户籍所在地依旧是山东老家的那个村子,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将变为福州市街道的小区(居住地)。其他,诸如参军,搬迁,等等情况类似。
二、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1、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三、原籍
1、原籍指的是一人迁徙到另一地前的该人原来的籍贯。
2、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地和该人籍贯地不同的情况: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一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是与父母住在一起的人,则他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这个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2)户籍地和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一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这个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这个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该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此时这个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他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他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
(3)如果一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这个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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