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号牌扣9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动车号牌需要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可以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员会被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悬挂机亏陵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扣9分。
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有:
1、用纸、光盘、布等物品覆盖机动车号牌;
2、安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3、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号牌人为变形、破损或者油漆脱落,影响亩空派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迅贺》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一次记12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即: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