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公告完了能否撤销

如题所述

在当前社会中,成立一家公司或是注销一家公司都是需要走相应的法律流程的,并且在公司撤销的流程中还包括了公示这一环节。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注销公告完了能否撤销?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我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公司注销公告完了能否撤销
      公司注销公告完了不能撤销。
      如果实在公示期的话,就撤回公告就可以了,如果公示期已经届满的,不去提交相关注销材料就可以了。允许企业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已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或者被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决定的企业,可以正常办理工商登记事项和相关涉税事宜。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公司注销手续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注销公告完了不能撤销,如果实在公示期的话,就撤回公告就可以了,如果公示期已经届满的,不去提交相关注销材料就可以了,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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