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侵占罪立案金额

有经济纠纷 拿走价值1500的物品

是否构成侵占罪 如不够,构成什么行为,多少又是起点。
有人在场 拿走后 电话 短信通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5〕23号)第二条中规定是5000至20000元。具体是这样规定的:“ 二、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用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你这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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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0
要看怎么拿走的,在没人之情的情况下拿走事后又不通知你的应定为盗窃,当着你的面拿走或拿走后即通知了你则什么都不算属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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