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属于会计实务和企业并购范畴。
我的看法如下——
1、如果这个出资收购,是收购对方的股权,那么,一般来说,会计处理应当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 550 000.00
贷:银行存款—**银行 550 000.00
2、如果这个出资收购,是收购对方的资产,那么,一般来说,会计处理是:
借:资产(具体可分辨资产类别) 550 000.00
贷:银行存款—**银行 550 000.00
3、如果这个出资收购,是注资,让对方原有的股东被边缘化,那么,一般来说,会计处理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损益) 550 000.00
贷:银行存款—**银行 550 000.00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