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只有住院治疗才会报销。正式卡没有办下来之前,因病住院治疗需要,带着身份证到社保服务中心可以办理临时卡。
2、医保卡还未领到,个人住院后也是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请放心,个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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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正式卡没有办下来之前,因病住院治疗需要,带着身份证到社保服务中心可以办理临时卡。
去办理一张临时的医保卡,在指定地点,拿着有效证件就可以了。
只要是当年度符合报销的未报销的医疗费有没有正式卡都可以报销。参保居民在本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必须在当年度的12月25日前报销完毕。
如属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能及时在当年度报销的,可在下年度2月前按下年度支付标准报销。异地住院的须在下一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报销完毕。
如果你投保个半月以上,你就可以追帮你去办理医保卡的部门了,如果是交居委你就去居委问,它一定要答复你,通常一个半月到两个半月的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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