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处罚期内退伍老军人(含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无业参战军人和农村户籍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是不能享受优抚待遇的。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7月29日修订版)网页链接第五十条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退役军人只有遵纪守法的权利,并无任何可以超越法律法规任何理由!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