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签约合同有权要求加薪吗?

问一下,在于公司签约3年的期限满了,公司继续要你签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没有权力要求公司增加薪水?如果乙方没有增加薪水甲方可以直接走人吗?有没有乙方有没有权力要求甲方一个月后走人。还有乙方要求甲方签约保密协议,乙方是需要支出甲方保密协议费吗?

员工有权要求劳务合同续签涨薪,但是单位有权不同意,合同到期终止,单位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到期之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之后签订,之后签订的合同标准按照原合同履行或双方协商一致。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劳动合同续订即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不同的劳动合同。在续签合同时,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加薪,若是劳务合同续签涨薪和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合同终止不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然后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1
1、甲方有没有权力要求公司增加薪水?

当然有权利要求加薪,但是公司也有权利拒绝。。

2、如果乙方没有增加薪水甲方可以直接走人吗?

不管有没有增加薪水,劳动合同到期了,甲方都可以直接走人,无需等到30

天后。

3、乙方要求甲方签约保密协议,乙方是需要支出甲方保密协议费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

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

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注意: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5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可以提出加薪。但是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也可以拒绝劳动者的加薪请求。

  但是新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3个回答  2010-06-04
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由双方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双方都可以提出新的劳动合同条款及条件,双方都同意的,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协议无法达成的,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而无达成续约协议的,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才离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4个回答  2010-06-04
甲方有权利要求加薪,
如果没有加薪,甲方可以不签合同,也就是说可以直接走人
我不懂你后面俩问题是想问什么
那个如果签订保密协议的话,可以给钱也可以不给,不过好像一般的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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