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担任下属企业的法人 其事业编制及人事关系会变吗

如题所述

你好!如是有编制领财政工资的单位是不行的,如是企业管理全部自收自支的应该可以。如是领导一定要求你担任下属企业的法人的话,最好和你那个单位订一个协议,这样也好有个证明。因为作为任何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其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由此可见,做为一位企业的法人代表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并不是一个好光环,承担着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关于经济责任:(1)出资不实的责任的承担的问题,由于您不是股东,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公司经营失败,那么将以公司的全部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您仅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关于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来从事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违反行政法的活动,例如偷税漏税、骗贷等都应当有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您没有实际从事违法活动,那么是不必承担责任的。但是存在一种风险:如果你的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在他们手上,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时可能会利用该印章,那时你将面临被调查甚至起诉的风险。或者他们从事非法活动,而您不知道,从而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字,则也会被牵连。
综合来说,如果发生经济方面的责任,你基本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发生违法行为,则你可能会被牵连!因为毕竟你是事业单位的,公和私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分清,所以实在不行,这个协议一定要有,这根稻草可能在最后时刻救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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