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

引致“大股东掏空”的企业所有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具体表现是什么?能不能举例说明如何分离的?谢了

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度是指,终极控制权比例和终极所有权比例之比。只要终极控制人在任一中间层公司的持股比例小于100% ,金字塔结构下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必将产生分离。

随着最终控股股东两权偏离度的提高。控股股东就可以用较少的现金流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实质性控制,从而产生侵害中小股东的强烈动机。因此,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程度可以表征其侵害程度。两权分离度越大,隐含的代理冲突越严重。终极控股股东操纵上市公司实施掏空性并购的动机就越强烈,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绩效。

举个简单的例子:金字塔结构下,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流权比例为 57.44%*100%*36.518%*57.51%;而所有权比例为57.51%。如此存在着两权分离。控股股东就可以用较少的现金流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实质性控制,可能会通过一些手段掏空上市公司,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例如:非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资产交换,令上市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关联并购,分红减少、配股增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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