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如题所述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中国社会发展密切联系,新中国建国到改革开放前,是以国家责任发展到国家与单位责任共同分担的过程。
在进入改革开放后,现在中国社会保障走向由政府主导与社会各方共同担当责任的进程。
1969年-1977年,社保制度重心向单位转移并持续扩张,1978-1985,主要集中在历史遗留问题,退休制度的改革,直到1985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进入改革时期。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实行的国家-单位保障制度,其主要的特点在于国家负责,单位包办,全面保障,遇到一系列的问题,如封闭运行,缺乏效率等。1986年公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后颁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人自主权和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的规定》,这些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开始走向了结构多元化,这就构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时期。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是采用了渐进改革的方式,这使得和其他国家所具有的立法先行有很多区别,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每一步都是要以长时间的试点,才会进行确定全面推广方案。这既有优点又有缺点。
优点在于: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原来的国家-单位保障,到现在的政府主导、责任分担、合理保障,多层次保障的全面社会保障,这创造了惠及亿万国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缺点在于:现行的社会保障是未高度发展的,落后于经济发展的,不公平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主要表现为体系不完善、法制建设落后、责任模糊、项目有效性有待提高。
未来中国的社会保障的发展应该是立足于本国人口基数大的国情,以及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未来中国的社会保障应该着力与制定完善的法制、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协调发展,同时,注重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在目前,中国必须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同时,回归兼顾公平的基本路线,明确国家、单位、企业、个人的社会保障责任,大力支持和合理引导社会慈善机构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最终建成惠及一个健全、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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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2
1951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迄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制度安排是“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具有国家负责、单位(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全面保障、封闭运行等特征。在城乡二元分割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劳动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等在内的主要制度安排面向城镇居民;在农村,除自然灾害救济及灾荒年份的生活救济外,基本上只有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村合作医疗与五保制度。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城镇国有企业改革、劳动体制改革的推进,使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失去了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社会结构的分化,又对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产生急切的需求。在这种形势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全面改革时期。1986年国务院制定有关待业保险的法规,1994年选择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作为医疗保险改革试点,1995年推动统账结合模式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1998年实行住房体制改革,1999年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走上了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发展道路,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并日益呈现出“国家—社会保障制”的特征。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以预见,在“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将向定型、稳定、可持续的发展阶段迈进,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将逐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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