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已经出国(合法签) 若干年之后被说成非法跨越境(偷渡)

留学已经出国(合法签) 若干年之后被说成非法跨越境(偷渡)大家好打扰下、是这样我是7年前出国留学的、当时是2年的语言学校签证、毕业之后换了4年大学签证、现以毕业换了5年的工作签证。在我留学第二年的时候当地派出所到我家说我是非法跨越境(偷渡) 我很是无奈、想来想去当时留学提供的资料当中、父母在职证明这一块确实是假的 其他没有 我准备下月回国 不知道能不能还回来 问题严不严重、还有这个东西在哪里可以问到 家人去当地派出所可以问到吗?如果当地派出所没立案的话 应该没问题吧? 在线急等谢谢

在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所谓“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其偷越国(边)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表现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车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虽然是在指定的地点通过,但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或用其他蒙骗手段蒙混过关的,例如有人藏在进出国(边)境的飞机、船只、汽车里,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装货的集装箱或行李箱中。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实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为的,都是偷越国(边)境行为。

如果确按你所说,获得了合法签证出境,但如果获得护照的方式不合法(或提供了虚假信息),则有可能被认为是“偷越国(边)境”。

根据相关法条,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为“情节严重”:(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2)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国(边)境的;(3)偷渡时对边防、公安人员等使用暴力相威胁的;(4)介绍、引诱多人一起偷渡的;(5)在偷越国(边)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6)有其他严重行为的。此规定,在实践中认定该罪时仍可参照。具体地,应结合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行为的方式及造成的后果、偷越国(边)境的次数等因素予以全面分析,综合认定。对那些边民、渔民为探亲访友、赶集、过境作业等原因偶尔非法出入国(边)境;或者是为贪图省事而非法出入国(边)境,情节不严重的,以及因听信他人唆使、不知道偷越围(边)境是违法行为而偷越国(边)境等情况,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在国(边)境地区误出误人的,更不应作为偷越国(边)境罪处理。偷越国(边)境的一般违法行为,可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批评教育,使其改正。

追问

这种情况 如果我回去证明在本国有合法签证的情况下 还能回来吗

追答

不清楚违法事实,不好说。

追问

除了父母在职证明外 都是属实

我回去就说 父母辞职去了国外

确实现在在国外

问题大吗 如果去当地派出所查询 如果没立案问题就不大吧

追答

从你个人描述来看,如果属实,问题不大。

追问

总之谢谢您

追答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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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8
你有合法的签证,就不是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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