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信用社的主任,有没有权利,权利大不大

如题所述

您说的信用社,就是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现在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是延伸到农村最深的,综合性的,多功能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乡村,振兴乡村建设。

信用社的主任,职责业务由审批贷款签字。信用社的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催放款等等。



至于您说的权利大不大?只要有一个相比较而言。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主要负责贷款放款等等,其他金融业务。社会事务,其他的事情也不属于他们的业务范围之内。

其实权利和他的义务,和他需要承担的责任是相挂钩的。有一定的权利就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一定的位置上,就要履行在这个位置上所需要的工作和承担的责任。因此,讨论他的权利大不大?没有太大实际的意义。还是关注这个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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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4
信用社是金融机构,信用社理事长(至少县信用社一把手叫理事长)是正科局级,乡镇信用社一把手是副科局级,理事长一般是信用社的一把手,是最高领导,主人一般是二把手。理事长是指多个信用社共同组成的协会所产生的一个职务,主任是政府下派人员主管信用社的正常营运,属公务员编制。主任由理事长授权。
补充一点:农村信用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24
还是有权利的,尤其是放贷。追问

追答

在小地方还是挺牛逼的 采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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