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过的发票,作废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已经认证但未抵扣,你可以叫对方退回,并开具正确的发票给对方。但如果对方已经抵扣,那就不能再退回,对于开票方也不能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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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2
如果对方认证了,你却又作废了,税务查出来你会很麻烦的.按照规定发票联数不全,是不能作废的.你作废的发票这个月一定要把收入算上交税.最好打电话问一下税务局的专管员怎么处理,免得以后打麻烦.
第2个回答  2020-04-29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因此,对于销售方来说,作废该发票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二《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第二条规定:目前,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共分“比对不符”、“缺联”、“抵扣联重号”、“失控”、“作废”、“缺红字抵扣联”等六种。
  1、凡属于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的上述涉嫌违规的发票,均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属于“比对不符”、“缺联”、“失控”、“作废”的发票,应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一般在认证的次月国税局稽查部门会来你企业处理此事。所以要提前做好准备.
如果对方未入帐就要求退回来重开,二联要退回来,叫对方在申报时表二那进项税转出就行了
如果对方已入帐并抵扣,叫对方抓紧把以此张发票为原始凭证所做的记账凭证红字冲减,一般对方税局会要求补征税款,购货方重新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根据新开具的发票入帐并抵扣。到税务机关开退货证明,然后把发票退回开票单位,由他们重新开具发票,重新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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