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交接班制度
1、当班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进行交接班,劳保用品穿戴齐全。与交班人员进行交接检查,如发现有问题如实登记,接班人无异议才可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若不检查直接签名算接班人与交班人已检查通过合格,若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由接班人员负全责。
2、当班人员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任及组长反应,应及时处理,若当班未处理完,交班时向接班人员说明情况。
3、若接班人晚到15分钟,当班人员必须与组长联系,超过25分钟主任联系,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负责人联系,及时安排。
4、交接班必须一对一、面对面交接清楚,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上一班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进行仪器、卫生、设备、工具及其他物品的检查和交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检查内容如下:
(1)、地面、台面、桌面、台架以及门前台阶干净,无灰尘。
(2)、天平室样袋摆放整齐。
(3)、玻璃仪器清洗干净(锥形瓶)。
(4)、水槽中无杂物,干净。
(5)、班样记录全面,报告单无错误。
(6)、结果公布于黑板。
5、贵重物品必须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贵重物品交接记录。
6、当班人员必须完成本班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将本班的工作留给下一班。
7、交接班记录必须记录完整,所用工具和材料必须填写清楚。
8、由化验室主任进行不定期,不定班检查,结果直接于奖金,年终考核挂钩。
如发现不合格,由当班人负责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第一次给予提醒,第二次警告,以后每次予以经济处罚。
9、本条例自公布起执行。
10、金宝化验交接班记录保管一年。
这里还有一些参考资料:
http://bbs.hcbbs.com/thread-307985-1-1.html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