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暂缓就业后 档案回生源地 是否需要到生源地报到?

大学在广州读,当时申请了暂缓就业(08年);今年五月初取消了暂缓就业,档案转回生源地,当时工作人员说会先转到茂名(地名A),再转回到高州(地名B)。当时给了我一个报到证,上面的报到地址是:高州市人事局。 现在在网上查询档案去向“已从就业指导中心寄出,高州人事局没有收到”。
疑问一:暂缓就业说明上有说,两年后如不办理会自动转回生源地;那么转
回生源地有没有必要去报到?
疑问二:档案是否会自动转回高州,还是寄到茂名后需要本人过去办理才会
转到高州?
疑问三:如需去茂名办理要什么证件?直接到高州报到又需要什么证件
(是否要查询到高州人事局已接收到档案才能办理)?
一楼,我现在就是不知道该去茂名人事局还是高州人事局?
有没有相同经历的跟我说说该到哪里?

1、应尽快回生源地高州人事局确认报到证和档案的去向。档案随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寄送,人事局一般将收到的档案转入对应的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建议您到高州人才交流中心查询报到证及档案。确认送达后,应尽快在该人才办理人事代理,以尽早计算工龄。
2、档案应是学校负责以机要的形式发送到高州人事局的,不通过本人办理。
3、如果您档案真的发到茂名,持手中报到证即可将档案调回高州。

上述情况持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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