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怎样申请救助

如题所述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

1.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等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疾病,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区县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

二、罹患哪些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因病致贫家庭救助?

1.恶性肿瘤

2.终末期肾病(肾透析)

3.重性精神病

4.I型糖尿病

5.先天性心脏病

6.白血病

7.血友病

8.再生障碍性贫血

9.重大器官移植(与职工医保一致)

10.耐多药肺结核

11.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12.急性心肌梗塞

13.脑梗死

14.甲亢

15.唇腭裂

三、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方面有什么规定?

1.在上一自然年度内,申请家庭总收入在扣除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同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家庭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以及公司、企业等个人名下的注册资金等货币财产总额,人均应不超过24个月当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之和。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拥有大型汽车、小型汽(以及上级要求的其它材料)。同时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其它非生活必须的高档消费品。

四、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家庭应当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共同生活家庭的:

1.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及声明书》

3.年度收入证明和相关财产证明。

4.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5.北京市医疗收费票据、商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

6.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应当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民政代办员处,由民政代办员交到镇大厅民政窗口,对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核查。

2.镇大厅民政口受理申请后,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方式,进行家庭经济和医疗费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对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对拟批准救助的家庭,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民镇部门批准享受救助。

六、救助标准是多少?

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3万元(含)以下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40%、5万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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