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养老金计发基数

如题所述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8309元执行,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按8988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江苏省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包括三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全国统一的计算公式。
第一,基础养老金一般是退休上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的实际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不过,江苏省的基础养老金中的“1”是用最低缴费系数替代。主要是为了平衡2006年7月1日以后的缴费基数,是否低于60%的全省缴费基准数。如果低于的话就会低于1,如果高于按照1计算。
2022年江苏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8309元,比上年度7974元上涨了4.2%。
按照计算公式,当最低缴费系数和平均缴费指数都是1的情况下,每缴费一年,可以领取1%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第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这一部分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另外还有晚退多得。
比如说如果我们按照5000元基数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的钱数是每月400元。按照1万元基数缴费,记入个人账户钱数是每月800元。
未来退休时的计发月数又是相同的,50岁是195个月,55岁是170个月,60岁是139个月。因此,缴费基数相差一倍,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考虑利息的情况下,也是相差一倍的。
第三,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根据1995年全省和参保人员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2%+1996年以后的利息,求和后除以1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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