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可以被定为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或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行贿金额与判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一般是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才会判刑。
行贿案(第389条、第390条)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 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二) 行贿数额不满正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