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电动车直行,前面电动车突然变道,我来不急刹车,撞到了,请问是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骑电动车直行,前面电动车突然变道撞到了,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依所述情况,应该为:
1、交通事故责任发生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交警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各方责任进行划分。
2、交警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
3、如果双方或其中一方对事故责任划分决定不认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寻找目击者或查看附近监控录像恢复现场画面就不会冤枉任何人。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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