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国家有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5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具体规定如下: 《合伙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将合伙人以外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将合伙人以外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的,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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