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孙中山的“军政训政宪政”的思想

如题所述

指的是革命的时期
  第一为军政时期,第二为训政时期,第三为宪政时期
  1924年孙中山发表了《国民政府建国大纲》,集中阐述了他三阶段的政治主张:“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凡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 日”; “在训政时期,政府当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其程度以全县人口调查清楚,全县土地测量完竣,全县警卫办理妥善,四境纵横之道路修筑成功;而其人民曾受四权使用之训练,而完毕其国民之义务,誓行革命之主义者得选举县官,以执行一县之政事;得选举议员,以议立一县之法律,始成为一完全自治之县。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创制法律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至于该省内之国家行政,则省长受中央之指挥”,“全国有过半数省分达至宪政开始时期,即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则归于国民大会行使之,即国民大会对于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有罢免权;对于中央法律有创制权,有复决权”;“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三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为建国之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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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25
你好!
孙中山为革命设计了一个详尽的步骤。首先,在被革命军解放的地区,应有三年的军政时期。在此期间,军政府将在县级政权中控制军政与民政。同时,它将与地方人民合作以清除诸如隶制、缠足、吸食鸦片,以及官僚腐败等一些政治与社会恶瘤。第二期为训政期,时间至多六年,在此期间将成立地方自治政府,由民众选举地方议会与官员。但是军政府仍将保持对中央政府的控制。这个时期,一部暂时性的宪法将会明确军政府的权力与义务。当训政期结束后,军政府将会解散,而由一部新宪法来统治全国。总之,孙设想通过一个三段式的革命,以使国家走上宪政之路。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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