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垄断局局长什么级别

如题所述

  国家反垄断局局长就是正司局级干部。目前,国务院下属的三个部(委、局)中设有反垄断局,均属于部(委、局)内设机构,不是国家局。国家商务部称为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称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国家工商总局称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主要职能各有侧重,分别如下:
  国家商务部反垄断局的主要职能:
  (一)起草经营者集中相关法规,拟订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受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磋商和申报,并开展相应的反垄断听证、调查和审查工作。
  (三)负责受理并调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的经营者集中事项,查处违法行为。
  (四)负责依法调查对外贸易中的垄断行为,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
  (五)负责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牵头组织多双边协定中的竞争条款磋商和谈判。
  (七)负责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拟订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政策、任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
  (二)监督检查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管理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全国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政策问题。
  (四)查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部门、中央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协调处理省际间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查处重大价格、收费违法案件。
  (五)负责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重大的价格垄断行为和案件。
  (六)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重大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案件;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监督检查应急工作。
  (七)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依法界定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
  (八)受理不服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九)指导全国价格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和价格举报工作。
  (十)指导全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干部队伍的业务建设。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的主要职能:
  (一)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
  (二)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三)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四)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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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22
副部级干部,国家局都是副部,总局是正部级,但非正部,待遇同正部,但级别不同,例如无法参加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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