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计算如下:
进货5000元的是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进项税额为:5000÷(1+17%)X17%=726.50
销售1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为:10000÷(1+17%)X17%=1453
应交税金为:1453-726.5=726.5元(国税)
地税中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基金等等约是增值税的13%。故地税应缴纳726.5*13%=94.45
利润为:10000÷(1+17%)-5000÷(1+17%)-94.45=4179.05元
所得税为利润的25%:4179.05*25%=1044.75
净利润为:4179.05-1044.75=3134.3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规定有相应的纳税人。如产品税以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和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又如国营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为纳税人;联营企业先分配所得的,以投资各方为纳税人等等。
扩展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59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8号文件转发)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特点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处理。(摘自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纳税人
在只考虑进货和销售的情况下,其税金与利润计算如下:
假如进货5000元取得的是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的话,那么进项税额为:
5000÷(1+16%)X16%=689.65
销售10000元 开具增值税专用**,销项税额为:
10000÷(1+16%)X16%=1379.31
那么应交税金为:1379.31-689.65=689.66元(国税)
地税中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基金等等约是增值税的13%
故地税应缴纳689.66*13%=89.66
利润为:10000÷(1+16%)-5000÷(1+16%)-89.66=4220.68元
所得税为利润的25%:
4220.68*25%=1055.17
净利润为:4220.68-1055.17=3165.51
在实际操作中,还会发生其他费用,所以利润在4220.68的情况下还应减各项费用,这样所得税也会相应的减少,你可跟进自身情况自行计算。。。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参考资料:增值税-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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