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能否长期兼任副院长一职拜托了各位 谢谢

现金会计,转账会计,做账会计能否是同一人,而且还兼任副院长

这个有点倒了,应该是副院长长期兼会计职务, 这个一般是没有具体的规定行不行,主要看他有会计证否,因为会计岗位是规定要有会计证才能上岗的, 但如果他是会计的话,那他就不能直接负责现金的业务,否则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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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8
1,会计可以长期兼任副院长,副院长也可以长期兼任会计职务。 在我国的会计法规中,并没有对会计能否兼任领导职务作出限制规定。 2,现金会计,转账会计,做账会计不能是同一人。 原则上讲,现金会计,转账会计,做账会计是三个不相容的工作;他们之间是互相监督的。 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正规单位来说,绝对不允许现金会计,转账会计,做账会计是同一人。 但是,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些小的私人企业(个体户)来说,为了节省开支,现金会计,转账会计,做账会计是同一人也是可以的。 3,会计没有会计证,是不能上岗的,违反了会计法规。 因此,这位兼任副院长的会计,只能处理出纳的职务。
第2个回答  2014-04-28
现金会计,转账会计,做账会计不能是同一人,而且会计能长期兼任副院长一职. .
第3个回答  2014-04-28
会计能长期兼任副院长一职,但现金会计,转账会计,做账会计不能是同一人
第4个回答  2014-04-28
副院是行政职务,一个人自己管自己,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有点说不过去哦,现金日记帐与总帐应分离,执行者与监督者应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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