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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体,为汉字古代书体之一,也叫篆书,是对古文字的统称。“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古人认为篆书为仓颉所造,其实是不可信的。一种文字的产生是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酝酿发展过程的,不可能有一个人在短时期能完成。
广义上的篆体包括隶书以前的所有书体以及延属,如金文、石鼓文、六国古文、小篆、缪篆、叠篆等。狭义上主要指“大篆”和“小篆”。篆书字划圆转,结构依六书之义,故唐孙过庭谓:“篆尚婉而通”。
典故
大篆,从汉代以来,一般人都认为是周宣王(公元前827年)时太史籀所造。如汉书艺文志载史籀十五篇,班固注:“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许慎也说: “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古文或异者,也就是太史籀就古文加以增损而成,故大篆又称为“籀文”。因此后人都认为大篆是古文之后的一种形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