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区别

如题所述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分为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两个阶段,初始确认时需要考虑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问题,在后续计量时如果权益法才需要考虑比较初始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从而判断是否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的问题。

一、初始计量: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首先,应判断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企业合并以外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的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2、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放弃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到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3、如果是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放弃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到的初始直接费用应作为投资成本处理。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4、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涉及的初始直接费用按照以下处理:在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后续计量: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确定入账价值

首先判断应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进行核算:

1、如果采用成本法核算,一般情况下不涉及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2、如果采用的是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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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9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其中初始计量就是初始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有关的情形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而后续计量就是根据投资公司日后经营,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场面价值进行调整,主要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结合法。
  一、初始计量
  (一)非同一控制下
  非同一控制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持股比例的不同即对公司经营政策的影响可分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具体做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同一控制下
  同一控制下是指参与交易的双方具有股权控制关系或者受相同第三方控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同一控制下且所取得的股权形成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这种情况下按照被合并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进行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量的只有这一种情况。
  二、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
  成本法适合两种情况:第一,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第二,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的是取得时候的成本,一般不发生变化,除非被投资企业发放股利或者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适合的是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合并初始确认采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后来废除权益结合法(关于购买法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
企业合并》)。我国较早之前的会计准则曾经也有相关的规定,后来的会计准则中虽然没有再提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但具体的规定仍然是这两种方法,目前我国实际上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同时在用。
第2个回答  2020-03-13
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其中初始计量就是初始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有关的情形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而后续计量就是根据投资公司日后经营,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场面价值进行调整,主要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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