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离职时,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新公司用什么办法可以了解该员工已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这个办法是要有法律意义的。。也就是便于出现人事纠纷的时候。。可以证明的。

注:
我是办理辞职。。办理完了离职手续的。。
原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是为了防止人事纠纷。。因为原公司再缴纳社保不是按国家规定来的,怕员工那离职证明告公司。。。呵呵。。搞笑吧。。 我是原公司人事部的

谢谢兄弟们给的提议啊。。我说句老实话要是能拿到离职证明。。我还来问这个干嘛?我也是做人事的啊。。不按国家规定都是违法的。。。我公司也不小。。。又不是只有我没有离职证明。。。那么多人没这个同时没得到社保应有的待遇。。那为什么公司还能继续这样。。你们细想吧。。。可惜这个社会有些事情不是法律能解决的。。麻烦能否帮我提点实际可行的建议。。不是让我去搞什么仲裁。。就是除了离职证明。。能证明我跟原公司接触关系的。。。万分感谢

【解除 终止 程序】《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上述规定单位拒绝执行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仲裁证明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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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7
有权利要求原公司开离职证明
第2个回答  2010-05-07
你是自离还是辞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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