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公益救援队车辆有高速免费权吗?

民间公益性质的一支救援队上高速有免费权限吗?也就是说一支民间无偿救援队,所有人民只要有危难时,这支无偿救援队都会无条件帮群众排忧解难的一支民间免费救援队伍上高速还会被收费吗?

民间救援队且所用车辆不属于特种车辆,再者又不在政府组织的救援行动上不能免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应免交车辆通行费。”

从中可以看出,抢险救灾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需要府河两个条件:一是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执行抢险救灾的车辆。无论是河南省神鹰救援队还是山东救灾车辆只是具备了第2个条件,从法理上来讲是不能免费的。

我国地域辽阔,自然灾害频繁,局部乃至跨省的自然灾害的时有发生,除了官方抢险救灾之外,很多民间救援力量也广泛的参与进来,传输着社会正能量。因过路费而引起争议,既失了体面,也坏了规则,更会伤了社会救援力量的积极性。

交通部门和救灾部门可以统筹协调,通过事先开辟“绿色通道”或者时候补偿等方式来为救灾车辆提供方便,同时对救灾任务的执行行为进行明确界定,这样既能减少救援途中的阻碍,也更利于救援力量的合理调配监管。

高速管理方也应加强反思,收费站点在“免费的条件有哪些”没有细化规则的情况下拥有一定的裁量权。灾难发生时,与相应的救灾应急部门及时沟通,保证救援车辆畅通才是第一要旨。



扩展资料:

一则《河南救援队赴粤救灾返程被卡》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2018年9月19日河南省洛阳神鹰救援队在对广东省台风“山竹”的救援结束,返回时在二广高速湖南城头山收费站通行时。

救援队出示了一份由广东省阳春市防汛防风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开具的救灾证明,希望收费站免费放行,收费站工作人员因于法无据且未接到上级特别通知为由拒绝放行。最终救援队在滞留6小时后交费通行。就在上个月的山东潍坊洪灾期间,也出现过一次救灾车辆被收费的案例。

一辆从山东省救灾中心出发前往受灾严重的青州的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在高青收费站被收费。司机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出示了山东省民政厅直属机构山东省救灾捐助办公室出具的“请予放行为盼”的凭证,但高青收费站工作人员依旧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向司机收取了185元过路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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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5
很简单,蓝天救援队是一个民间救援队且所用车辆均不属于特种车辆,再者又不在政府组织的救援行动上,当然不可能给你免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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